物业有权在业主家里行使管理权吗?专家认为,物业人员无权进入业主房内行使物业管理权,合理做法是先警告再报警。
10月27日夜, 一位程先生向本报投诉,他在万寿路南口一小区里向业主沈女士索要装修费时,物业公司人员把他强行从业主的房间里“打”了出来,程先生就此抗议物业公司的野蛮行为。
事件:保安强行把人拉出业主家
10月27日晚上,做装修生意的程先生在万寿路南口一新建居住小区里,向该小区的业主沈女士索要装修费,双方展开了激烈争执。
当晚9时左右,双方都僵持不下,沈女士给小区的物业公司打电话,小区的物业公司罗经理带着保安赶到沈女士家中,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但无果后,罗经理与保安强行把程先生从沈女士的家中拉了出来。程先生认为,他所在的是业主的私人领域,不在物业的管理范围内,并指出在此过程中,有多名保安打人,他一度被打倒在地。小区物业的罗经理则表示,程先生到业主沈女士家里索要装修费,到了晚上9时还不离开,超过小区内相关规定的时间;程先生和沈女士之间的争吵声严重影响了周边的邻居休息,由此,物业有权把程先生强制拉出来。罗经理不承认打人,他说:“我们仅仅是揪着程先生的衣领子把他从业主房间里拉出来的,并没有打他。”
物业专家:物业公司无权在业主家里行使物业管理权
对于物业和程先生的各自说辞,物业专家及律师给了一个定论:物业公司人员到业主家里强迫程先生出来,超过物业管理本身的职权范围。
中国人民大学制度分析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项目研究员舒可心称,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到业主的套内面积,也就是业主的私人领域内行使物业管理的权利。
舒可心认为,如果程先生夜里坚持不走,物业先可以对其进行警告,在不听的情况下报警,由公安等执法部门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置。
北京市仁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孟宪生也认为物业公司只负责维护小区公共区域的秩序以及维护绿地、楼道内卫生等服务性的工作,不能到业主私人活动范围内进行强制的活动。 |